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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61,849,689.2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33,336,977.09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 35,659,269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829,634.80 元。一、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148,1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9,148,17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4,807,443 股。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4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四、权益分派方法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限售流通股 61,329,635 68.80 24,531,854 85,861,489 68.80 无限售流通股 27,818,539 31.20 11,127,415 38,945,954 31.20 总股本 89,148,174 100.00 35,659,269 124,807,443 100.00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4,807,443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11 元。(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八、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经济开发区百灵北路 15 号 联系人:应汉元 电话:0570-3688605 传真:0570-3375621九、备查文件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