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来源:中国金投网 2022-07-19 11:32:50
在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是由五十个或更少的股东注资创立的。因此,每一个股东只需 在其认缴的出资额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公司则以全部资本为限,对外承担有限的责任。因此,假如有限责任公司承受了许多务,但又乏力还款的,最终公司依据法定清算流程去申请倒闭,公司全部的财产在结算后还给债权人,假如仍有一部分债务 未结清的,这笔债务将会作为无法收回的呆账来处理。
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相关内容
1、无限责任公司倒闭:务会由所有股东继承。假如公司财产不足抵账的,剩下的债务会由股东承担,可能会用股东的个人资产进行还债;
2、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因为公司只以股东的注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只要公司进行了法定的清算程序,并且股东没有借机抽离公司财产,即使公司财产不足抵账,股东也无需承担剩下的务。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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