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近期不会调整

综合 来源:劳动法专业律师 2020-06-05 16:04:01

有粉丝询问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事宜,更有专业人士咨询国家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施行超过2年为何还不调整的问题。

小编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按照原计划,山东省确实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计划,但受疫情影响,上级部门于2月份发布通知要求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山东省(全国)近期不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一、最低工资的适用条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前述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二、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规定》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时的考量因素。

1. 月工资工资标准的考量因素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2.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考量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三、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相关考量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四、山东省并非首次超过2年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自2004年3月1日《最低工资规定》施行后,此次是山东省第二次超过2年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上一次超过2年是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有效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鲁政字〔2007〕258号文件,现在跟12年前确实有几分相似。其实受经济下行影响,去年山东省就因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统筹考虑山东经济发展状况,为避免成本过快上涨影响企业竞争力,确定2019年不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之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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